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小番日前了解到,
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将于
2021年3月1日全面启用微信支付,
原咪表设备和咪表卡于同日起停止使用,
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将全面步入智慧停车时代。
3月1日起,
车主只需提前扫码关注
“番禺停车”微信公众号
驶入泊位时输入
车牌号、泊位路段和编号
确认进场后便自动计时计费,
驶离泊位时输入车牌号查询,
确认离场后便自动生成订单缴费。
对于车主目前持有的番禺停车咪表卡,
可自停用之日起
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退卡。
一起来看下具体操作指引吧~
番禺停车咪表卡办理退卡指引
1.临时退卡办理时间:
①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②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
2.长期退卡办理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
1.临时退卡地址:
①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85号;
②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吉祥北道137号门前道建公司管理岗亭。
2.长期退卡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兴路476号4楼。
1.番禺咪表卡原件;
2.退款账户资料:
①选择银行退款:车主自备本人在广州市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要求:将银行卡的卡号面复印在A4纸上,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②选择转“番禺停车”微信公众号电子钱包:关注“番禺停车”微信公众号,注册并绑定车牌。
1.本指引中的咪表卡仅限于广州市番禺道建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制作并销售的咪表卡;
2.无正常充值记录或存在异常消费记录的为非法咪表卡,不予办理退卡;
3.现场每人每日限退5张咪表卡;超过5张需提前电话预约时间办理;
4.本次退卡一律不退现金。公司人员将于持卡人办完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客户选定方式,将款项划入其对应账户内。
疫情期间,请广大车主注意安全,做好疫情防控,佩戴口罩前来办理。
另根据咪表卡尾号于指定日办理(适用于临时退卡办理期间),具体如下:
尾号单数的请于周一、三、五、日办理;
尾号双数的请于周二、四、六办理。
020-34627777
认准“番禺停车”公众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
同时,
2021 年3月1日起
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实行停车收费新标准。
据了解,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行停车收费严格落实《广州市停车场条例(2020年修改版)》有关规定,实施阶梯式收费,科学设置收费划分方式:
收费时段是,每个工作日7点30分至21点30分、非工作日10点至21点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
区域划分设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设置阶梯时长,按首小时收费低,2至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的方式设置3个阶梯式收费时长,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结合番禺区不同停车需求,合理制定两类区域各级阶梯收费标准,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4元、6元、10元,设置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8小时,即最高限价为132元;非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2元、3元、4元,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4小时,即最高限价24元。
同时,还有多项优惠政策及配套管理措施,规范道路停车管理,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其中,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的,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但停车时长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等。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钟世伟 通讯员林琳
小禺儿日前获悉,《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通知》严格落实《广州市停车场条例(2020年修改版)》有关规定,实施阶梯式收费,科学设置收费划分方式:
一、收费时段
每个工作日7点30分至21点30分、非工作日10点至21点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
二、区域划分
目前,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南,番禺大道以西,市桥水道以北区域设为重点区域。其余区域设为非重点区域,执行较低标准。
三、设置阶梯时长
按首小时收费低,2至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的方式设置3个阶梯式收费时长,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通知》结合番禺区不同停车需求,合理制定两类区域各级阶梯收费标准。
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4元、6元、10元,设置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8小时,即最高限价为132元;非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2元、3元、4元,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4小时,即最高限价24元。
《通知》还提出多项优惠政策及配套管理措施,规范道路停车管理,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全天准停泊位白天收费为促使车辆快停快走,夜间准停路段不收费,主要是利用夜间道路交通空闲时段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实行停车15分钟免费的限时免费政策,有利于推动车辆即停即走;残疾人车停放专用泊位不收费,停放非专用泊位则减半收费,以政策惠民体现对残疾人权益保护和关爱。
在收费时段内使用全天准停泊位,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如下:
“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划分按照我区城市道路相关交通运行指标、道路路网分布以及城区重点商业繁华区域布局情况确定,并根据番禺区泊位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本收费标准以一个自然日(0:00:00-24:00:00)即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通俗来讲,就是在一个自然日内,无论车辆停放时间多长,当日费用当日结算,次日停车时长及费用另行起算。
本收费标准收费计时单位为半小时。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停车行为的,若相邻两次停车的时间间隔低于半小时,则延续前一次停车时长进行计时计费。
优惠政策:
(一)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的,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但停车时长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二)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不超过1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但是,如前述两类车辆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的,应当按照本收费标准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三)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于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费。若停放在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上的,使用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五)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免于支付当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通知》推行停车信用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在停车行为结束后应及时缴清费用。有未缴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记录的车辆,不享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优惠政策。
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